作者介绍:朱东亮,经济学人,财经专栏作家,人文经济学会特约供稿人。金融从业。
合作作者将通过全媒体平台:公众号、门户、财经媒体、FM电台、外媒等全面发布。
自从2014年余额宝的横空出世,互联网金融大热之后,“普惠金融”与“民主金融”便成为许多人口中的高频词汇,甚至包括大多数的专家学者也频频提及,热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的移动化与高度普及化,金融业的发展确实呈现出了一种新秩序与新形态,这种新秩序被广泛地称为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业依托互联网,借助互联网的便捷性、即时性与海量性,将金融业务触角延伸到了比以往更为广阔的地区,与此同时,还大大降低了传统金融业务的营业成本。这是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与内容。
在详细剖析普惠金融与民主金融概念的错误之前,让我们先来重新理解一下金融的含义,以及梳清人们对金融的误解与指责。
顾名思义,金融指的是资金的融通,它是人们筹资投资的方式与工具,金融既是手段也是市场,它是资本赖以存活的关键,而资本是人类一切福祉与文明演进的源泉。可以说,金融越发达,资本就越强大,经济就越有活力,文明等级就越高,社会也就越繁荣。这是自工业革命以降,资本主义发展几百年来所一再印证的道理。
金融是为资本服务的,而资本造福的是所有人,无论你是富人,还是穷人,或是中产阶级。因此,金融其实本身就内含着一种普惠的因素。这背后,实际上是金融作为市场的一种普惠性。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在金融前面加个“普惠”二字,这是属于语义重复,是病句。
专家学者们使用“普惠金融”一词的原因,大多是出于对现有的金融体系不满。他们指责现有的金融体系的不公平性,嫌贫爱富,只为社会上的少数人服务,少数人通过金融系统能够获取丰厚的利润,而很多时候酿成的危机与灾难却由作为多数的民众承担。这不仅是一种民粹式的指责,还是一种是非不分的责难。这种批评的背后是对市场的无知,更是对逻辑的漠视。
实际上,金融本身作为一种市场,这个市场中的公司与机构就是要讲究市场规律,评估风险、权衡成本与收益,在此基础上开展业务,追求利润。而不是不顾风险、不惜成本地为所有人提供金融服务。只有这样,金融才能透过市场机制繁荣经济,进而造福所有人。
若非如此,按照那些专家学者的民粹式的、社民主义的主张,金融非但不能帮助到那些人,反而会使其处境更糟,这一点我们从半个世纪以来世界银行对非洲的无偿援助的效果中就可得知一二。而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也是灾难,会增加金融系统性风险。
资本到不了它本该到的地方导致资金配置的低效,借贷违约、坏账高企、金融机构破产还可能酿成经济危机。不讲究市场规律,金融体系就会被扭曲,金融系统也就无法透过市场机制正常地发挥作用。
此外,专家学者们对金融体系的权贵化批评也一半对,一半错。
对的是他们看到了这样一种不公平的现象,错的是归因,他们错误地将这种不公平性归咎于金融市场本身。他们没有看到这样一种不公平的现象是由政府干预金融市场造成的,而非金融本身内在的缺陷所致。
正是由于政府对金融市场的一系列干预,如人为管制和调控利率、扩张货币供应量以及“大而不能倒”的救市惯例,扰乱市场,使得金融机构的风险与收益被人为剥离。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从业者的道德风险被加大,不再秉持审慎原则,评估风险,而是大规模地越过风险雷池,进行所谓的产品创新,开展新业务。这才导致了危机的发生。
而此时同时,政府却用财政与印钞机去挽救这些金融机构,最终使得金融系统沦为少数人的获利工具,而由此带来的所有成本,如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生产结构的扭曲,乃至因此酿成的经济危机,却由广大民众承担。
这是目前人类社会最大的不公与不道德,全世界都如此。然而,这些专家学者们却看不到隐藏在这种不公与不道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错误地将其归咎于金融市场的内在缺陷。以致得出要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构建出一种面向广大民众的更加公平与平等的金融体系,即所谓普惠金融的荒谬结论。真正应该做的是呼吁政府远离金融市场,或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方式(如互联网技术)规避政府的干预管制,还金融一个本真面目。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概念还存在着一个隐含的前提预设,那就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金融服务,主张普惠金融的学者甚至还提出了金融服务人权化的口号,如联合国所宣扬的人权内容,这种将金融服务道德化、人权化的主张极其荒谬。
首先,金融服务本质上就是市场经济过程中的部分内容,它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不需要刻意参杂道德因素。从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来看,更不能添加这些道德因素,所谓“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金融服务”的道德诉求,只会让市场机制走向逆向运行,被人为“失灵”。这在前文中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赘述。
其次,将金融服务人权化是对权利的典型误解。权利的内在正当性决定了权利与权利之间的非冲突性,这是权利的核心要义。而权利的所有内容本质上都最终来自于私有产权。这是权利理论体系唯一自洽和正确的逻辑路径。除此之外,按照其他标准所宣扬的权利不过是些逻辑混乱、冲突荒唐的特权罢了。金融服务显然不是人权,如果金融服务成为人权,那势必会引发权利之间的冲突,因为金融服务的产权所有者有权不提供这种服务,如此一来,权利就坠入到了强制冲突的深渊,其正当性也就荡然无存了。
这种隐含的前提预设是普惠金融概念的重大缺陷所在,这样一种混乱、错误的概念理应被摒弃。
在新出现的金融秩序和形态的背景下,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民主金融的概念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提及。他们将这样一种新金融秩序称之为“金融民主化”。
他们将政治学里的基于普选投票的政治权利引用到金融领域,无非是想说明和强调金融秩序中的平等。但遗憾的是,这也是一种误用。所有将互联网金融称之为“民主金融”或“金融民主化”的人都缺乏对民主的深刻认识。
他们以为民主是一种比专制更先进、更高级的政治制度,认为所有人管理所有人的投票制度有利于社会发展。然而,这只是一厢情愿。吹捧“民主金融”或“金融民主化”的人对平等的认识也有问题,他们所持有的是一种社民主义的平等观,即走向奴役的平等观,主张经济上的平等,而非自由的平等观,追求(自然)法下的平等。
民主金融误用民主的概念来形容新金融秩序里所出现的无数民众经济自由得到扩展的现象。民主在本质上就是一种集体主义,它用所有人管理所有人的方式——普选投票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尽管辅以代议制,但仍摆脱不了不断制造压迫、侵犯与冲突的命运。
民主实际上也是一种专制,只不过它不是君主专制,而是人民专制。少数不可靠,多数也不可靠,因为人性不可靠。但民主却是建立在多数的基础上,因此,民主国家的领导人往往需要讨好多数,出台一系列违反经济规律的政策与制度。欧洲的福利国家、美国快速膨胀的政府规模与干预政策就是绝好的佐证。
所以,民主具有天然反自由反市场的内在倾向。而互联网金融象征着的是自由,是市场的力量,与民主毫无关联。这两种相互冲突的概念在逻辑上无法做到相容自洽。
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更多的是自由,而不是平等。互联网金融是市场的力量透过互联网,进而突破国家繁重的金融管制,所呈现出来的新金融业态。它主要扩展的是个人自由,而非平等。再且,真正的平等只有法下的平等,当然这个法是比实在法更高一级的自然法,而无经济上的平等。如果非要说,金融领域存在着不平等,那也是政府的干预管制带来的,如市场准入、相关门槛等。
民主金融首先用了一个错误的词来形容一个并不真实的现象,而忽视了互联网金融真正的核心与关键——自由。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受到政府金融管制而被压抑的个人经济自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释放与扩展,这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全部内涵。
Copyright © 2015 www.reec.top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