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不懂夜的黑,欧洲选出夜市长
随着城市发展越加多元丰富,文化娱乐生活不再局限于白昼,人们的夜生活也更加多彩,不过夜生活往往会造成噪音问题,影响居民正常休息,还容易令人联想到治安差、罪案、毒品等问题。如何在发展夜间经济与保障民众权益之间取得平衡?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法,最近宣布推行“夜晚市长”,成为欧洲第4个拥有夜晚市长的城市。欧洲REEC杂志采访了4家市政厅和夜市长,希望“白天能够懂得夜的黑”。
▲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法夜景
一、荷兰阿姆斯特丹首创“夜市长”
1.“夜市长”概念的出现
其实“夜晚市长”由来已久,2012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开创了“夜市长”的先例,米瑞克・米兰先生成为世界上首位夜市长。
虽然米兰先生的职衔是市长,但是夜市长和真正的市长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前者很少行使立法或监管权力,隶属于一个名为阿姆斯特丹夜市长基金会(Night Mayor Foundation Amsterdam)的非牟利机构。该组织一半的资金来自市政府,一半来自商界,如酒吧和餐厅,米兰夜市长就是由酒吧、夜店经营者和公众投票选出的。
▲荷兰阿姆斯特丹夜市长米兰先生
2.夜市长工作内容
夜市长的主要工作是对天黑后的城市进行规划,他们需要担当市政府、夜间经济场所、居民、文化创意产业人士间的沟通桥梁,平衡各方利益,在守住城市创造力的同时,也要确保居民的日常生活不受干扰。
总而言之,夜市长的任务将是协调各方利益,使其城市在夜间更加活跃、安全。
3.第一位夜市长的具体做法
米兰担任夜市长期间,对阿姆斯特丹的夜间秩序进行了大调整:
最明显的就是解除宵禁。没有夜市长前,当地法例规定,夜店平时只能营业到凌晨四点,周末到凌晨五点。因为宵禁,基本上所有的夜店和酒吧都在同一时间结束营业,这就不可避 免地会产生大批人群,突然凌晨四五点涌上街头的问题,从而对周边社区造成噪音压力,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米兰上任后,非但没有缩短夜店的营业时间,反而向市中心外的酒吧、夜店等夜间经营场所发出24小时营业牌照,授予其开业、歇业时间的自主决定权。这一举动背后的原理是:将夜间娱乐活动,转移到阿姆斯特丹人群稀少的郊区,将部分人流分散到市中心外,缓解市中心人口聚集区的压力;营业时间的延长,使顾客能够有序、分批地离开夜店,既不打扰居民的正常生活,也能让顾客尽兴而归;同时打造了一个兼具美术馆、创意工作室、通宵达旦的酒吧和夜店的特色夜生活街区。
▲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夜景,著名的红灯区。
米兰的另一项举措,是在市中心最大的伦勃朗广场(Rembrandtplein),派驻20名“广场领班”(square hosts)巡逻,广场领班就像管家一样,他们友善地提醒人们不要大呼小叫、不要随地小便,维持秩序;他们还会向游客介绍附近好玩的夜店及音乐表演,指示游客如何乘车离去等,让游客宾至如归。
▲荷兰阿姆斯特丹伦勃朗广场
除此之外,阿姆斯特丹还推出了用来举报噪音的手机APP,有关投诉会直接交到社区警察处理。
4.夜市长给阿姆斯特丹带来的好处
做为第一个推出夜市长的城市,阿姆斯特丹尝到了甜头,夜晚城市管理效果显现。
首先,将夜间娱乐转移到阿姆斯特丹人群稀少的郊区,有效地解决了噪音问题,居民休息与顾客娱乐,能够兼容不发生冲突,减少社会矛盾;广场领班的设置能够有效维持秩序,减少犯罪概率,维护社会治安。
其次,向夜间经营场所发出24小时营业牌照,有助于挽救处于衰退边缘的夜生活产业,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阿姆斯特丹只有85万人居住,2018年,游客量达到近2000多万人次,是当地居民的近30倍,这与它在保护和最大化提供夜间服务方面,世界领先密不可分。
▲荷兰阿姆斯特丹夜景。
再次,发展夜间经济还有助于吸引人才,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参与夜生活的主力是年轻人,夜生活给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可以展示才华的平台,他们在晚间活动可以担当起各种角色:策划人、摄影师、歌手、舞者、公关……当一个城市能够吸引到这些最具活力和创意的年轻人,文化创意产业也会蓬勃发展。
最后但是也很重要的,是提供工作岗位。夜生活娱乐产业的发展,推动了24小时运作的城市机制的建立,夜生活娱乐产业、城市健康和社会保障产业等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有效解决社会就业问题。
二、“夜市长”管理模式的流行
“阿姆斯特丹模式”的成功,引来诸多大城市的仿效。伦敦、巴黎、柏林、苏黎世、纽约等,纷纷设立夜市长。2016年,阿姆斯特丹更举办首个夜市长峰会,与不同城市的代表交流经验。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聚集于此,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管理城市夜生活,以及夜间管理模式的“本土化”。
伦敦的“本土化”,是在2017年设立“夜皇”(night czar)一职。“夜皇”虽然职责与“夜市长”类似,但实质上由伦敦市长指派任命,在市政厅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大多数时间都在和副市长们探讨相关政策。
第一任夜皇Amy Lamé女士(也许叫夜皇后更好),曾经营同志酒吧,又当过音乐 DJ,她上任后随即拜访喜爱夜生活和晚上工作的人,以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难处,并寻求解决方法。
▲英国伦敦的夜市长Amy Lamé女士
纽约是北美地区首个成立“夜生活办公室”的城市。2017年8 月 24 日,纽约市议会批准了市议员 Rafael Espinal 的提案,设立了“夜生活办公室”(Office of Nightlife) 和一个由 12 名成员组成的“夜生活顾问委员会”(Nightlife Advisory Board)。这12位成员由艺术家、城市规划专家、夜生活工作者等组成,其中4位由市长任命,8位由城市委员会选举而出。
据法案要求,夜生活长官将负责城市夜生活产业、社区居民以及政府之间的协调工作。夜生活执行官的设立,将有助于实现夜生活产业与政府部门二者之间的和谐并存,从而促进纽约市夜生活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繁荣。
▲12 名成员组成的美国纽约“夜生活顾问委员会”,成立啦!
尽管各大城市对“夜市长”具体职责的规定虽各不相同,但其目的都是相似的,倾听城市夜晚的声音,了解不同人群的诉求,协调各方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使其城市在夜间更加活跃且安全。
三、推行“夜市长”的阻力
虽然阿姆斯特丹设立“夜市长”的效果显著,由此想要追随荷兰脚步的城市越来越多。但是这一夜间管理模式在“嫁接”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嫁接失败的案例也是存在的。
首先,城市变化发展很快,夜间产业能够创造巨大的收入,对巨额收益的监管存在极大的风险,同时由此产生的扰民问题也很严重,要在居民社区和夜间产业之间取得平衡,可能很棘手。
其次,时间问题影响事情的解决。入夜以后,一旦发生任何问题,政府官员或警察的第一反应就是发布禁令。而同样的问题发生在白天,人们往往更倾向于将利益相关者召集在一起协商解决。夜间难以聚集事件的相关人,处理事情的效率也随着降低。
再次,立场不同,沟通困难。一个只能谈论夜生活的人,哪怕他名义上是“市长”,在市政厅里很难听到他们的声音,处于不同阶层的人,价值观念不尽相同,当他们因为一件事相遇时,不同的观点极有可能诱发矛盾发生。
最后,在某些城市,设立“夜市长”的现实意义不大。在美国设立“夜生活办公室”后,便有反对的声音:酒吧、夜店近年来在曼哈顿华埠及下东城不断增加,引发社区对噪音、治安等生活质量受影响的担忧,夜市长对解决居民担忧的生活质量问题不去关心,反而帮助已经极度繁荣的夜生活产业继续开辟新场所,是为了追求税收而牺牲民众日常生活的短视做法。
▲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法夜景
四、中国会有“夜市长”吗?
如何让人们更好地享受都市夜生活,是这些“夜市长”的工作重心,伦敦、巴黎和苏黎世都已实施了这样的夜间管理模式,这对于中国而言是值得借鉴的。
在结合国情进行夜间管理模式的实践前,消除人们对于夜生活的误解,是至关重要的,人们总是习惯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夜生活,但是夜生活不仅仅只是派对狂欢,它关注的是人们结束一天工作之后的生活,涵盖一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未来的中国会有夜市长吗?请大家拭目以待吧!
什么,你说北京已经有夜市长了?
喂,老铁,我说的是夜市长,是市长!不是“夜市儿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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